本文觀察當今資訊科技發展現狀,回顧資訊法律過往並展望前景,從知識累積必要性與法學長期研究需求之心態,探討法律人所不能缺席的時代責任。首先,從資料驅動經濟體制下人權和治理議題切入:巨量資料、人工智慧等應用是否應及如何受民主程序和權責相符原則的監督和規範?再者,運用人工智慧決策時應遵循什麼原則?當潛藏規範風險,應如何評價倫理價值並制定適當規則?純以現行法律觀念與框架去理解和說明難竟全功。本文認為,應嚴肅思考管制策略,以確保公共利益和個人權益的衡平價值,在不偏離民主問責機制之前提下,對演算法社會所衍生的規範議題,從保障公平性和透明性的立場出發,設計出適當規範架構與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