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共產主義時期的捷克的政治發展,呈現二項特色:其一,落實民主化,其二,實現歐洲化。前者,可從捷克政黨政治的發展比其他東歐國家成熟穩定,與頒布「基本人權和自由憲章」做為憲法的組成部分,突出保障基本人權的重要性,得到佐證;後者,布拉格政府先後獲准加入歐洲理事會、北約和平伙伴關係、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以及正式獲邀加盟北約等,也說明其擺脫蘇維埃化,重返歐洲之積極行動。東歐國家之中唯一保留共黨明稱的捷共,因未徹頭徹尾的改造,選民仍存疑慮;內部重重隱憂,路線鬥爭未停;捷克被納入歐洲體系之後,共黨的活動空間愈小等因素,難有機會東山再起,重回執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