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召開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逐步開放法庭直播」列入最終的分組決議。總統亦已公開宣示「司法院將陸續開放法庭直播,讓必要的資訊更加透明」。顯見法庭程序的公開播送,在臺灣已屬勢在必行。然而,面對即將落實為法規的法庭程序公開播送議題,學理的相關論述甚少,尤其在法庭公開播送可能涉及的各項憲法權利議題,幾乎付之闕如。本文乃自憲法架構對言論自由、公開審判、公平審判等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出發,參考在法庭公開播送議題上有近百年論述和經驗的美國法制,論述各種憲法基本權利在公開播送議題下的面貌、可能的價值衝突與解決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