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修正案已於2018年1月18日三讀通過,將追溯自2018年1月1日施行。本次稅改主要改革項目有八項: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改變個人股利所得計稅方式、調降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調整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變獨資合夥組織採穿透式課稅、調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降未分配盈餘稅稅率、調升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本文主要分析修正後所得稅法對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之影響,並說明各項改革實施時程,期有助於企業遵循新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