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即民事實務見解回顧第30回及後續系列第31回及第32回,將共同梳理並呈現「人保」制度的全貌。
傳統而言,論及人保,讀者眼光很容易自限於債務人向銀行借款而徵提保證人、簽訂「保證契約」的案例。此固然是重要的人保類型,但若僅想像此類案例將如同立於井底窺天。想要透徹瞭解人保制度,得突破過於狹隘的想像(貳)。
在此基本介紹過後,本文聚焦於人保制度最基礎類型,也就是民法典中所訂之保證契約,從保證契約的成立談起(參),繼而介紹保證責任的內容(肆),最後則一貫以案例演練替代結論(伍)。
換言之,除總論性介紹外,本文聚焦借款人及債權人間的保證契約法律關係本身,至於第31回及第32回,將接續探討保證契約所屬的多方法律關係架構,以及保證契約以外的人保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