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商業廣告與表現自由(二)
作者 李仁淼
中文摘要
藥事法第66條第1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業者送驗核准文件。」X為從事藥品及醫療器材買賣之藥商,於某雜誌刊登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以外之內容:「慶祝週年慶‧父親節8月1日至8月31日凡於此期間購買本公司『富士低週波治療器』則送臺北←→韓國濟州島來回機票旅遊抵用券3,000元」等字句,經主管機關Y認X未經申請核准擅自加刊,以違反系爭規定為由,科處X罰鍰新臺幣30,000元。X不服,循行政救濟程序提起行政訴訟後仍遭駁回,乃向大法官申請釋憲。請分析:本件藥物廣告事前審查之系爭規定,是否該當於憲法保障表現自由所禁止之「事前抑制」、以及系爭規定之合憲性。
起訖頁 6-9
關鍵詞 表現自由商業廣告事前抑制檢閱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1710 (180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68473932017100180001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下一篇 性侵害與被害人近親的身分法益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