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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教室
201702 (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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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間契約之定性──評析釋字第740號解釋
作者
廖世昌
、
郭姿君
中文摘要
依據保險法第8條之1規定,保險業務員,指為保險業、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從事保險招攬之人。保險業務員與所屬公司間之契約關係如何定性,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實務上存有爭議已久。甚者,保險業股權移轉與官方機關間互動,更是不斷引發保險業到底需不需要為旗下所屬之業務員提撥勞退金、業務員究竟屬不屬於保險業內部之勞工等爭論。
起訖頁
40-46
關鍵詞
保險業務員
、
保險監理
、
勞動契約
、
從屬性
、
招攬
、
釋字第740號解釋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1702 (17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684739320170201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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