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的核心要件是內幕資訊,判斷內幕資訊形成時點的關鍵在於分析資訊重大性的形成。中國大陸相關立法和研究表明,資訊重大性內含「價格敏感性」和「理性投資者」的雙重標準,「確定性」應為重大性的考量因素之一。透過對相關立法和案例進行分析,資訊重大性不存在一元化的判斷標準,內幕資訊形成時點應當根據不同案件的具體事實進行個案分析,綜合不同當事人對公司事項的影響力和相關非重大資訊的占有量等因素,進行「可能性──預期影響」平衡測試,確定不同類型當事人的內幕資訊形成時點。透過分析,柯○昌等人內幕交易案若在中國大陸法律背景下發生,相關被告的內幕資訊形成時點可能被認定為2006年6月雙方進入實質性磋商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