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判解集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公務員懲戒之處理(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裁字第1378號判決)   全文下載 全文下載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中文摘要
憲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非指國家對公務員懲戒權之行使,一律均應由司法院直接掌理。公務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此項懲戒為維持長官監督權所必要,自得視懲戒處分之性質,於合理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由長官為之。申言之,因公務員身分受行政處分得否提起行政爭訟,應就處分之內容分別論斷;如關於「足以改變公務員身分或對於公務員有重大影響之懲戒處分」,受處分人得向掌理懲戒事項之司法機關聲明不服,由該司法機關就原處分是否違法或不當加以審查,以資救濟。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603 (34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大法官釋字第684號)
該期刊-下一篇 停職處分之救濟?(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620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