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直接獲准的機會不多,通常會接到至少一次核駁理由通知書,我 國、日本或美國等國家,針對核駁理由答辯的同時,僅能提出一份申請專利範圍修正本,但在歐洲專利局,則能夠提出複數申請專利範圍修正本。此種複數的申請專利範圍中,申請人最希望的請求項群稱為「主位請求」(main request),其次希望 的請求項群稱為「預備請求」(auxiliary request)。本文探討歐洲涉及預備請求之 事例、法律依據與基礎,預備請求之審查、實務運用與注意點,以及我國專利制度 中導入預備請求制度之利弊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