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要保人故意行為之可保性
作者 卓俊雄 (Chun-Hsiung Cho)
中文摘要
甲保險經紀人公司基於保險法第163條之規定,以自身為要保人向A財產保險公司投保保險經紀人保證保險契約(下稱「本保證保險」),明定承保範圍除包括要保人資產不足以清償負債而有清算、破產法之和解或破產之情事外,尚包括其員工、業務員之侵占、詐欺或背信等之故意行為致被保險人受有委繳保費之損失。前述所稱被保險人則指「經由要保人洽訂保險契約並委託其代為繳納保險費之人。」試問:本保證保險中要保人故意行為導致發生保險事故所致之損失,保險人是否仍應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起訖頁 24-26
關鍵詞 故意行為不保原則道德危險保證保險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1602 (160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68473932016020160007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法人是否為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之規範主體
該期刊-下一篇 沒不沒收有關係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