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告知義務的履行
作者 楊雲驊 (Yun-Hua Yang)
中文摘要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刑訴法二二九以下),司法警察(官)亦有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權,故自得詢問犯罪嫌疑人以了解案情。另本法第九章「被告之訊問」之規定,亦為司法警察(官)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準用,故在本案警員甲對乙的行為是否構成法定之「詢問」,而須遵守第九四條以下之各項訊問被告規定,遂為本題討論的重心。在實務上,自被告身上取證往往是了解犯罪事實最直接、有效且經濟的方式。但另外一方面,近代法治國的刑事訴訟法卻是積極的保護被告「不自證己罪」,這也往往是衝突最烈的地方。為了了解案情,國家機關對被告(犯罪嫌疑人)進行訊(詢)問屬實務上之常態,因為在此一情況下,被告可能為不利於己之自白或其他陳述。但國家機關不可「不計代價、不問是非、不擇手段」的取證以發現真實,為了保護被告起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國家機關於訊問時的多項作為義務及不作為義務,前者最明顯的就是如本題所討論之告知義務及錄音錄影義務等,後者如不正訊問方法之禁止(刑訴法九八、一五六I)。"
起訖頁 20-21
關鍵詞 告知義務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0302 (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强吻與猥褻
該期刊-下一篇 董事會之代理出席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