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教室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之犯罪所得(上)──兼論犯罪所得沒收之分析架構
作者 薛智仁
中文摘要
臺灣社會上頻繁出現的違法吸金案件,行為人設立地下投資公司、地下錢莊等,以明顯高於通常銀行存款利息的投資報酬率,吸引不特定多數的社會大眾投資,但是因為資金周轉不靈或惡性倒閉而使投資人血本無歸。以最高法院最近一則判決事實為例:被告等四人共同於謝○隆所設立之匯○集團(包括國際休閒育樂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及開發公司)擔任要職,係各該公司之實際負責人。被告四人明知該公司未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金融機構登記,且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自95年7月起以「中臺灣互助聯誼會」之名義,以及自96年3月起以「匯○龍城會員卡專案」之名義,向不特定大眾招攬投資匯○集團,約定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報酬,合計吸收資金總額至少27億7千餘萬元,投資人數逾數百餘人。然而匯○集團向投資人收取之合會款及入會費,自97年4月起已不足以支應約定給付給投資人之高額報酬,謝○隆為償還積欠投資人之債務,指示變賣集團所有之不動產,卻於獲得鉅款7,500萬元後捲款潛逃出境。
起訖頁 60-69
關鍵詞 沒收犯罪所得連帶沒收主義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責原則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期數 201503 (149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168473932015030149014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絕對喪失繼承權事由之判斷
該期刊-下一篇 公法實務選編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