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實施的12 年國教,共有八個「超額比序」項目:(一)適性輔導建議。(二)學生志願序。(三)就近入學。(四)扶助弱勢。(五)學生畢( 結) 業資格。(六)均衡學習。(七)多元學習表現。(八)會考表現。這些「超額比序」項目教育部授權由全國15 個就學區自訂超額比序的項目與比重。仔細檢視,超額比序的缺陷與謬誤不少,包括:(一)比序基準不一,違背12 國教精神。(二)教育的價值與成就無法等值。(三)類別屬性不同,無法同類比較。(四)比序項目多寡不一,徒留紛爭。(五)志願序列為比序,嚴重欠缺學理根據。(六)國中會考,問題重重。因此亟需檢討改善,本文建議:(一)實施學區制仍是必然趨勢。(二)檢討「超額比序」項目,且需全國一致。(三)需設立經常性「學力鑑定機構」。(四)簡化「超額比序」,取消志願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