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的校園霸凌事件頻傳,青少年的偏差行為屢成頭條新聞,社會關注的焦點多在教師管教權與責任歸屬等行政層面,及當事人之違規犯過、肢體傷害等行為後果上;然而,青少年霸凌行為的處理,除了關切上述面向、提供教師整合性的資源( 如: 通報機制、專業輔導人力)、與加強適時的法治教育之外,如果我們能對於青少年霸凌行為的本質,有更全面性的瞭解,則更有可能減低校園霸凌中的加害與受害現況。霸凌涉及了攻擊行為,而攻擊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與功能、也有不同的生成機制;例如:因為缺乏同理心而主動施以攻擊的問題行為,與長期遭受欺凌而引發的反擊行為,不能等而視之;因脾氣暴躁、個性衝動而出手的攻擊行為,與精心策劃、謀而後動的傷害行動,也不宜相提並論。同時,造成頭破血流的肢體性攻擊常常獲得高度的關切,然而,看似毫髮無傷卻讓受害者內心泣血的關係性攻擊,很不幸地卻相對受到忽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