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教師權益,增進教育人員福祉,以及協助教育發展,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三個教育會乃根據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立法院第七十五會期第二十三次會議修正通過之教育會法,於七十五年六月四日共同聯名正式向內政部提出籌組「中華民國全國教育會」之申請,案經內政部75.8.15(臺)(75)內政字第四三四二三○號函准予籌組,經過多次籌備會議,討論全國教育會章程案,研擬年度工作計畫,經費收支預算及人員編制等事項,並於七十六年一月十五日舉行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全國教育會章程外,且選出理事梁尚勇先生等三十三位,監事許國雄等十一人,自此中華民國全國教育會正式誕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