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財會人Q&A VOL.43 NO.17
作者 財稅法令半月刊稅務諮詢部
中文摘要
一、問:領有重大傷病卡者可以辦理免使用牌照稅?答:領有重大傷病卡不一定符合身心障礙證明的申請資格。要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者,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才能辦理。身心障礙者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係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1輛為限;若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1戶籍2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1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超過部份不予免徵。舉例來說,3,000cc自用小客車,每年應納使用牌照稅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萬5,210元,可減免1萬1,230元,仍須繳納3,980元。
起訖頁 72-72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200915 (43:17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租稅裁罰之要件及其裁量--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11號判決簡析
該期刊-下一篇 一○九年九月份報關適用外幣匯率表(109年9月1日起至109年9月20日止)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