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行政區劃歷經荷蘭、鄭氏王朝、清帝國、日本帝國及中華民國之政權更迭,顯現其獨特的時空融合性與多元性。在長期維持省制的框架下,行政區劃進行若干較為局部的調整,在精省後,「三都十五縣」的規劃啟動了臺灣行政空間的另一波改革,2010年若干縣市因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使得直轄市成為地方自治運作的焦點,臺灣行政區劃進入六都十六縣市時代。本文為能深入了解臺灣行政區劃演進,分別闡述前述諸多政權統治期的行政區劃概況,進而檢證臺灣行政區劃變遷的意涵。六都時代的行政區劃係以直轄市為中心的行政區劃,然而在行政區劃法制化未完成下,臺灣行政區劃仍無法顯現宏觀的規劃思維,且存在磁吸效應與城鄉分離現象的問題,基此,本文除回顧行政區劃演進歷程之外,也針對行政區劃提出相關看法,包括建立系統性的行政區劃架構、行政區與生活圈域的整合以及完成行政區劃法制化等,冀望提供給實務界相關之參考建議,以精進我國行政區劃之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