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近期許多藝文表演主辦單位擔心傳染風險或入場觀眾過少,紛紛將表演活動延期或取消。為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2020年4月間在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市、花蓮縣及彰化縣,針對28家藝文展演場所辦理防疫措施、資訊揭露與退票聯合稽查,並於6月5日發布新聞稿公開稽查結果。其中針對退票機制部分,28家藝文展演場所退款範圍均符合相關規定。然而,消基會在近幾個月的防疫期間發現藝文表演票券之退票爭議不少,且大多發生在線上售票平台,究竟問題出在哪裡?依照《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規定,企業經營者應說明其退換票方案,並就以下4種退換票機制擇一選擇,但請求退換票之事由不可歸責於消費者時,不得收取手續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