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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每年約有五萬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研究發現職傷後有一定比例的勞工會發生精神疾病,進而影響其復工。目前台灣鮮少研究探討職業傷害勞工之復工需求。期望了解勞工發生職災到順利復工的協助需求,以提供相關單位作為擬訂職災勞工照護之參考。方法:本研究以2009年02月01日至08月31日因職業傷害住院超過3天以上的職業傷害勞工(N=4,403)為研究對象,於其職業傷害發生後12個月寄發問卷。本問卷是採自填式問卷,問卷內容包括基本資料、職業傷害處理狀況、身體受傷狀況、與復工情形。結果:共有1,233人回覆,回覆率為28.0%。受傷後一年已復工者969位(78.6%),未復工者264位(21.4%)。相較於已復工者,未復工者的平均年齡較高、教育程度較低、離開原公司的比例較高、對於公司提供職災協助的滿意程度較低、覺得職災補助取得不容易、自覺受傷程度較嚴重,且身體外觀有明顯缺陷。已復工者,僅18.1%(n=175)有接受復工評估,有接受復工評估者的休養週數比未進行復工評估者長(14.3±13.1vs.10.7±12.0),復工主要決定者多為雇主決定(n=109,62.3%),而接受復工評估者比沒有接受復工評估的人有較高的比例發生受傷部位復發的狀況為(39.4%vs.31.2%,p=0.03)。結論:建議政府結合社區資源,建立常設之職災服務單一窗口,普及職災個案照護,並建議職業傷病勞工的復工評估與醫療應經由各地區之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職業病專科醫師執行,以強化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與職業病專科醫師的角色並落實復工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