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開始「教學醫院評鑑」整合「中醫師畢業後醫院一般醫學訓練計畫」,並於教學醫院評鑑基準納入中醫醫職類之相關條文;依據2012年「醫院評鑑」之準則內容,正式起草「中醫照護評鑑基準」草案,進行試評,開創醫院附設中醫部門正式納入評鑑系統;筆者在這幾年中,榮幸參加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中醫藥司及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簡稱醫策會)「中醫照護評鑑基準」各式評鑑研修會議,見證臺灣醫院中醫科評鑑制度之歷史轉變。今應醫策會之邀,為文介紹「醫院評鑑中醫照護評鑑基準條文」研修歷程,若有不足之處,尚祈請多包涵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