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檢察新論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是「五年後再犯」,還是「三犯」?--一個歷史解釋的分析
作者 歐陽正宇
中文摘要
第三次(含以上)犯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者,依1998年5月22日公布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斯時之條文為「舊法」)規定,其刑事處遇程序概為「強制戒治並依法追訴處罰」;惟2003年7月9日修正公布、翌年1月9日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修正後之條文為「現行法」),將「三犯」之用語刪除,並將第20條第3項、第23條第2項分別修正為:「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起訖頁 146-161
刊名 檢察新論  
期數 201407 (16期)
出版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該期刊-上一篇 從張振海事件看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則的判斷標準與變革
該期刊-下一篇 從公訴檢察官之觀點看被害人參加訴訟制度--兼論禁反言原則對檢察官求刑及上訴之影響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