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經由科學、工程學的學院傳統來定義不動產學域,並發展了一個不動產系統的活動模式(activities model)。結論中分疏出學院中四種應用上的學域分類:活動科學(activities science)、分派科學(allocation science)、工程學(engineering)、分派工程學(allocation engineering)。這個不動產學域的學院模式同時包含了描述性(descriptive)及規範性(prescriptive)兩部份。在描述性的部份,其意義為:其有效地抓到了不動產學院團體的研究興趣所在。規範性的意義則在於提供不動產學院中該學域'應'如何發展的一個研究起點。不動產學域,在學院中一直有一個認同上的(identity)問題。這同時也是要求不動產界定其自身,劃清其作為一個學域的界線問題(Rowlands, 1967: Dasso and Woodward, 1980)。而確實也有很多文獻回應了這樣的要求(Wendt, 1949, Weimer, 1956: Grebler, 1959: Cook, 1974: Graaskamp, 1976)。姑不論這些嘗試或一些更新的不動產學域的界定方式是什麼(Isakson, 1991: Jaffc, 1992: Seldin, 1991: Grissom, 1992),這個認同上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學者。基於Ratcliff(1966)所建立的:不動產的特徵為「定義不明確的轉變(ill defined mutation)」,因此Dasso and Woodward(1980)針對「不動產是否曾經是一個明確的學域定義?」而發出質疑之聲。不動產是一個學域嗎?本文主要論點是一在學院之學域分賴下,不動產被視為是一個應用科學(applied science),其中包含有兩個主要的研完目標(goal)與兩個主要焦點(foci)。本文如下寫作安排:學院學域的本質(1.2.節)說明不動產學域的範圍的不動產活動模式(3節)不動產學院學域之架構(4節)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