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中國小說的比較文學學者,習慣稱「金瓶梅」、「紅樓夢」等名著為中國的「長篇小說」(chinse 'novels')(凡原文作fiction者,譯文皆統稱小說,以別於此處之所謂長篇小說novel,惟另加註釋者不在此例。--譯者註)。正因西方對「長篇小說」之界定向來模糊不清——其包括之範圍極廣,舉凡菲爾丁(fielding)、斯特恩(Sterne)、直到羅布格利萊(Robbe‧Grillet)之各類作品,皆可稱為「長篇小說」--以致一般學者為方便起見,也一向將這西洋名詞沿用到十六至十九世紀間盛行於中國的一種長篇虛構的敘事文體上,而感到心安理得,毫不過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