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建物易受地震倒塌受損,再加上我國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現有住宅無法因應高齡化社會所需無障礙環境之需求。為加速解決危險及老舊建物的問題,政府建立分流制度,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推動老舊瀕危險之建物重建。危老條例僅施行10年,為落日條款,符合規定之住戶重建計畫需於2027年5月31日前申請。容積獎勵、放寬建蔽率及高度管制與稅捐減免為危老條例所祭出之3大獎勵,且為加速重建,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又訂有時程獎勵,其中最具誘因的,應是3年內(2020年5月9日)提出申請重建者,得再給予基準容積10%之獎勵,最高給予1.4倍基準的容積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