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自殺與自殺預防是全球與台灣重要的公共衛生議題。全球每年約有80萬人自殺身亡,超過他殺與戰爭死亡人數的總和。聯合國於2016年發佈的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中的第三項為「確保各年齡再人群的健康生活方式,促進他們的福祉」,其子目標3.4為「到2030年,通過預防、治療及促進身心健康,將非傳染性疾病導致的過早死亡減少三分之一」,所使用的兩項指標的其中之一即為自殺死亡率(指標3.4.2)。台灣在2017年有3,871人死於自殺,是第11位主要死因,年齡標準化自殺率為每十萬人口12.5人,高於2016年全球自殺率(每十萬人口10.5人),顯見仍有相當努力空間。自殺的原因是複雜的,因此可能的防治方法也是多重的。世界衛生組織首個完整的自殺相關報告「預防自殺:全球要務」(2014)當中,將防治方法區分為「全面性」(針對所有人)、「選擇性」(針對風險增高的易感族群)與「指標性」(針對較高風險的特定個體)三個層次,其中「全面性」策略之一的「限制自殺工具的取得(restriction of access to means)」,是實證支持強度最高的自殺防治方法之一,可由低成本的政策介入來達成,被認為是減少全球與國家自殺率的一項重要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