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一個名叫理查‧希爾(Richard Hill)的年輕人,到英國北部的曼徹斯特去旅行。第二天,朋友的朋友的母親安(Ann)剛好要去牛津,順便邀請理查一起到南部去。行旅中,理查提到自己曾經住在一個叫做斯文敦(Swindon)的鎮上。安聽了說:「哇,那你可能知道一個叫做麥可‧布魯克斯(Michael Brooks)的人?他就住在斯文敦,年紀大約二十歲。」他們倆沉默了一會兒之後,理查說:「他和我姐姐訂婚了。」這是麥克‧布魯克斯於其編著的《偶然的科學:好運、隨機及機率背後的秘密》一書序言中開頭的自述。仔細想想,這樣看似不可思議的巧合,卻往往不是那麼地稀罕:也許相識相愛的兩個人發現彼此生日相同、也許戀人在多年後的回憶才發現高中畢業時曾在同一個場合出現,我們總賦予這樣偶然的機緣一種神祕的因緣,但偶然能真能產生什麼意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