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依據2010年召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之結論,研擬《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訂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規劃自2014(103)學年度起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簡稱十二年國教)(教育部,無日期:1)。雖然十二年國教不是義務教育,不具義務性及強迫性,但在我國教育史上,十二年國教絕對是一件值得肯定的重要政策。如何才能看得到十二年國教的真正成果或成效,無非就是大家引頸企盼的新課程之實施。爰此,教育部於2014年11月28日訂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新課綱總綱」或「總綱」),因其實施係配合十二年國教精神,有別於2010年發布實施迄今的99年課程綱要,故稱為新課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