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OECD主導之跨國稅務資訊交換共同申報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財政部於2017年11月16日發佈「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下稱「共同申報作業辦法」)。依照共同申報作業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開立之新帳戶,金融機構應一律進行盡職審查,而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已開立之舊帳戶,若為個人高資產帳戶者(於2018年12月31日總餘額或價值逾一百萬美元者),其盡職審查應於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帳戶之盡職審查應於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