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如果到較具規模的醫療院所領藥,民眾都可以拿到標示相當清楚的藥袋,這是根據民國91年當時的衛生署、現在的衛福部的公告,13項必須標示項目以及3項建議標示項目。時至今日,藥袋的標示更加進步了!以彰基的藥袋為例,增加了服法圖示,讓不識字的民眾可從圖案了解藥物的途徑、用法與用量;也增加了藥物的彩色照片,讓民眾可以自行核對;更增加了QR code連結處方集,使民眾可以透過智慧行動裝置,查詢該藥物的各項資訊;也因應在台外國人的需求,提供全英版的藥袋;除此之外,更規劃建立語音藥袋,讓藥袋開口對您說明用法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