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法學新論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論兩岸協議之國會監督:立法院設置「兩岸事務委員會」的法理與實際
作者 吳清水
中文摘要
兩岸關係既然特殊,則如何以特別手段落實憲法規範,即為各憲政機關無可旁貸之責任。行政部門既已在一般性功能組織之外,另設陸委會以統籌處理大陸事務,則立法院為因應此一憲政作為、落實憲政責任,依憲法及增修條文、憲法解釋、法律規範、國會自主原則及國會慣例、談判策略及技巧、組識功能作用等因素,而為內部相應之委員會調整,即為當然之理。因此,在兩岸協議簽署過程中,由代表國民主權原則之立法院特設「兩岸事務委員會」適度參與和監督,以實現憲法託付,應具合憲性、合法性及正當性。
起訖頁 105-135
關鍵詞 世界貿易組織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兩岸協議國會監督特種委員會WTOECFACross-Strait AgreementCongressional SupervisionSpecial Committee
刊名 法學新論  
期數 201010 (26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論警告射擊之適法性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