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4月26日海峽兩岸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下。兩岸依據此協議,對於持續增加矯正業務交流均有共識,且對於藝術文化能提倡真善美的功能也共表認同,故期盼兩岸矯正實務參訪外,更倡議以「矯正交流、文化先行」為目標,將交流層面從社會大眾擴及至收容人藝文聯合展覽,促使兩岸人民透過交流觀摩,以利矯正文化之提升並產生良性競爭。秉持著這份理念,自民國(以下同)100年起每年分別由兩岸舉辦「矯正機關收容人(服刑人員)書畫及工藝作品聯展」,期能促使兩岸矯正機關透過交流觀摩,提升雙方文化水準。101年由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於8月9日至13日間辦理,內容除以既定之海峽兩岸矯正機關教化藝文暨作業技訓成果為主題外,其他自營作業產品援例參與展售,以期擴大矯正業務之推廣與宣傳效益,交流活動也正式以「第二屆海峽兩岸監獄收容人(服刑人員)書畫及工藝作品聯展」做為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