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中國地方自治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從人權防衛論觀點論述少年矯正處遇模式之轉向
作者 黃富源張平吾
中文摘要
今日之少年犯如果沒有妥善處理,極可能成為明日之成年犯;換言之,如能有效解決今日之少年犯罪問題,便為明日之成年犯罪問題解決了一大半。台灣自1999年設立少年矯正學校,希望將少年矯正機構全面學校化,給少年犯罪者教化矯正、教育與保護,但因諸多因素,使全面學校畫受阻,少年犯罪矯正機構呈現「少年矯正學校」與「少年輔育院」雙軌並行之現象。根據「少年輔育院條例」與「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規定,此兩種機構均是以傳統矯正模式做為設置依據。根據傳統刑法理論(絕對理論、相對理論及綜合理論)所導引出的少年犯罪矯正處遇模式包括醫療、調整與整合之矯治模式、正義模式、司法修復模式及懲罰模式等,其立論基礎則是為了實現社會正義或防衛社會。惟這些理論模式是否能有效矯正教化少年犯罪者?少年犯矯正處遇政策是否有轉向可能?值得省思。本文以人權防衛論觀點,提出刑罰權的唯一目的是防衛人權,別無其他目的。人權防衛是一種雙向的概念,一方面防止國家濫用刑罰權,侵犯人權;另一方面防止犯罪人或潛在的犯罪人實施犯罪,侵犯人權。此論者認為,現存刑罰理論希望犯罪人被監禁後能復歸社會,結果是使他們復歸原來的犯罪社會,並無法有效阻止犯罪行為之再發生。人權防衛論認為教化犯罪人是希望他們復歸善良的人性,使其從心改變,知恥而不再犯罪,企圖為未來少年矯正處遇找出新的思考及處遇方向。
起訖頁 25-43
關鍵詞 人權防衛論少年犯罪收容少年矯正處遇
刊名 中國地方自治  
期數 201805 (71:5期)
出版單位 中國地方自治學會
該期刊-上一篇 國土計畫與行政區劃的關係與連結:法國經驗的啟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