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合同解釋的對象及其確定
並列篇名
The Subject Matter to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and Ascertainment of Its Meaning
作者 崔建遠
中文摘要
合同解釋的對象主要是合同條款,包括合同用語,無論是清晰、明確的用語還是模糊、不明確的用語,均為合同解釋的對象,只是二者所適用的法律規定不同,產生的法律後果也有差異。初步協定、意向性協定、備忘錄依其上載明的意思表示構成本約的,自然為合同解釋的對象;符合預約條件的,亦為合同解釋的客體;即便不具有積極的法律拘束力,其本身不是合同解釋的對象,但可作為合同的周圍情事。合同主體在締約和履約的層面是主體而非客體,但在裁判者及專家學者甚至他們自己在解釋系爭合同時卻為客體。合同的名稱、條名與合同條款的內容不符的,以合同條款為准。合同中的腳注與合同條款的內容不符的,原則上亦然,但在未受法律訓練的締約人受腳注誤導的情況下,再結合有關因素判定應以合同條款為准。合同序言作為合同條款時自然為合同解釋的對象,但作為“鑒於條款”時則大多不產生合同權利義務,此時僅為合同解釋的輔助材料。合同的周圍情事有的是解釋的輔助,有的是解釋對象本身。
起訖頁 6-16
關鍵詞 合同解釋解釋對象條款合同主體合同形式
刊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期數 201809 (2018:5期)
出版單位 華東政法大學
該期刊-下一篇 論民法總則的撤銷期間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