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2004年文教人權指標書面調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與討論。分析方式主要就「整體表現情形」、「各類指標表現情形」與「各項指標表現情形」等三方面進行說明。由表三及圖一可知,本年度整體文教人權指標的總評估值為2.95,且整體指標項目達平均標準之比率為55%(平均標準之比率係指各類指標之評估值達3分之題數佔總題數之百分比),顯示整體評估結果未臻理想。從過去五年(1999~2003)來的評估結果趨勢看,今(2004)年度的總評估值,與2001年(3.01)、2002年(3.03)相較,尚有不足之處,但比2003年(2.80)則有些微的改善。就五大類文教人權指標的表現情形而言,僅學生權(3.11)達到平均標準(3)以上,其餘各類評估值均未達平均標準,包括有:基本教育權(2.85)、人民參與權(2.87)、文教工作者人權(2.98)、人權教育(2.96)。惟值得一提的是,學生權、人民參與權及人權教育三類的評估值,為六年(1999-2004)來最高,這樣的情形實值得深入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