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本文上篇(營建知訊425期)中提到,大陸推動地下綜合管廊的試點及建設可以說是急如星火,不過同時間並未輕忽技術層面的工作,各種法規及準則都能隨著政策適時發布如表一所列,本文下篇將就這些法規作介紹。不過地下管廊是地下構築物、建築物及各類管線的組合體,這些法規除了就地下管廊特定的功能訂定規劃、設計、施工及運行維護的要求外,各組合部分所屬行業或專業的一般性規定仍然需要參照相關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定義見營建知訊362期及364期),因此需要先掌握地下管廊各組合部份的技術特性,才能了解其法規的基本架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