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向Google主張「被遺忘權」的法律案件不斷找上門,英國高等法院(England and Wales High Court)於2018年4月13日也首度針對兩案作出聯合宣判。原告為兩名多年前曾被判刑之商人,為保護當事人,原告的姓名都用代號表示,分別為NT1及NT2,主張Google搜尋引擎(Google search)中出現相關搜尋結果,為不正確的資訊且跟公共利益無關,已非法干預他們的權利,要求Google移除相關刑事犯罪資訊連結,這兩案審判於今年2月和3月陸續進行,均於英國高等法院由同一法官Mark Warby分案單獨審理,也共享同一個法律團隊,結果一勝一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