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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位處台灣東部,東臨太平洋,西側中央山脈與南投縣交界,南邊與台東縣境池上鄉和長濱鄉交界,北至和平溪與宜蘭縣交界,所轄面積雖為全台各縣市中最大,約446, 998公頃,其中平原占百分之七,其餘的則是百分之六的河川和百分之八十七的山地。本縣自民國35年元月花蓮縣政府成立即設置地政科並成立地政事務所,88年底組織修正為地政局,89年4月成立測量隊,97年組織修正為地政處,測量隊亦修正為測量科至今,本處單位主管為「處長」、副主管為「副處長」,其下設有「地籍科」、「地權科」、「地價科」、「地用科」、「重劃科」、「測量科」共六個科。為實際辦理登記、地價及測量等業務,本縣十三鄉鎮共設立花蓮、鳳林、玉里等三個地政事務所,並轄管全縣土地及建物之登記、地價及測量等業務,為縣政府之所屬機關並受地政處之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