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圖重測是針對地籍原圖破損、滅失、比例尺變更或其他重大原因的地區,重新測製地籍圖。台灣地區於六十二至六十四年度開始試辦地籍圖重測,由於成效良好,因此,自六十五年度起又分別訂定三期十三年計畫、七十八年度計畫及五期二十年後續計畫,積極辦理地籍圖重測工作。其中台北市及高雄市已全部完成重測,台灣省由於面積遼闊及測量人力、經費相對不足等因素,目前除五個省轄市已辦理完成外,其餘尚依五期二十年後續計畫第三期計畫陸續辦理中。截至九十一年度止,已完成重測土地面積二十八萬七千三百餘公頃,占原圖滅失應辦理重測土地面積百分之二十八,完成筆數四百五十六萬餘筆,占原圖滅失應辦理重測土地筆數百分之六十七1,對於釐整地籍、保障人民產權確有績效,同時對減輕地政事務所複丈案件,杜絕界址糾紛助益甚大,惟距完成全部重測尚有一大段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