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一、鑑於地籍調查是地籍測量之根源,經界不明確,再先進的測量科技,也毫無用武之地。二、除調查表格式外,其經界線類別、記載方式、資訊化管理制度應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三、追求明確之經界線以及多樣性與視覺化,主要目的是使所有權人及測量員均能一目了然。故可從核發所有權人權狀著手,隨權狀所核發之地段圖,應改進使之能作為經界標示重要證明文件之一。四、調查表研修依改變之幅度分為三級,第一級僅調整欄位名稱,第二級修正欄位格式,第三級配合電腦建檔大幅重新設計格式,採電腦列印與原始文件裝訂歸當,並取代現行核發之地段圖式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