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解決之道,還是要讓醫院或診所提高合理的受聘人力配置標準,別再剝削或壓榨原本就血汗的醫護藥人員。另方面應該要扭轉現行不合理的就醫用藥醫療體系,例如論人計酬的家醫責任制度取代現行醫師愛衝量或病人愛看病拿藥的論量計酬支付制度,還要建立團隊合作資源共享的醫藥分業、分級轉診制度、假日或夜間輪值(諮詢)系統(例如日本醫師公會的做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讓資源能共享、受雇醫護有保障、民眾需求有管道。台灣醫護人力配置規定本來就偏低,不論醫院或診所都不願意改善勞動條件或增聘合理的人力。結果導致受雇的醫事人員血汗過勞,領有執照的護理或藥師在勞動條件沒保障的情形下執業比率也不高。在一例一休前,人力就長期緊繃,實施勞基法新制就如同照妖鏡,讓問題一一浮上檯面現形。根本解決之道,還是要讓不論是醫院或是診所都提高合理的受聘人力配置標準,別再剝削或壓榨原本就血汗的醫護藥人員。另方面應該要扭轉現行不合理的就醫用藥醫療體系,例如論人計酬的家醫責任制度,取代現行醫師愛衝量或病人愛看病拿藥的論量計酬支付制度;還要建立團隊合作資源共享的醫藥分業、分級轉診制度、假日或夜間輪值(諮詢)系統(例如日本醫師公會的做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讓資源能共享、受雇醫護有保障、民眾需求有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