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新生命到來,本該是愉悅而美好,然而生產中如果發生突如其來的意外,卻可能讓這份喜悅變調,甚至造成後續沉重負擔,也常成為醫病雙方糾紛的夢靨。就算民眾提告,也往往是醫病雙輸的局面。衛生署101年10月公布「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當孕產婦或胎兒、新生兒,因懷孕生產風險發生不良事件導致傷殘或死亡,經民眾與醫療院所取得共識與協議後,由醫療院所向衛生署提出申請救濟,經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產婦死亡最高可獲得200萬元救濟,胎兒、新生兒死亡可獲30萬元以內救濟;傷殘則依程度給付110-150萬元以內救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