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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於95年7月20日,成立「毒品危害防 制中心」(以下簡稱毒防中心),動用跨局處資 源,結合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桃園市學生 校外生活輔導會及民間資源,並參照法務部之 「防毒、拒毒、緝毒、戒毒聯線行動方案」,將 反毒工作分為三級預防: 一、防範未然:防毒與拒毒。 二、發現風險:緝毒。 三、降低再犯:戒毒。 毒防中心同時亦依據預防模式及美國國家 心理健康機構(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 NIMH)及心理健康服務機構(SAMHSA)提出健康 提升的概念,輔以持續性照顧;藉由健康促進、 三段預防(一般、選擇性及預警式預防)、處遇(辨 識個案、戒治)及維持(長期照護、安置及復健)重 點管理作為毒品危害防制策略架構,在毒品防制 業務執行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