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期的藥物食品安全週報,要關心攸關廣大民眾的用藥安全。根據衛生署的統計發現,藥物過敏是用藥安全的隱形殺手,嚴重者可能導致死亡,令人措手不及的藥物過敏,常使得家屬無法接受,造成醫病關係緊張。醫療人員及民眾,務必要認清藥物過敏的早期症狀,及早回診停藥治療,以防悲劇;萬一發生嚴重藥物過敏導致住院、殘障或死亡,民眾不需私下隱忍,也不必動輒興訟,可以循正常管道向政府申請藥害救濟。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如皮膚癢、皮膚起紅疹等;也可能出現極少數因藥物過敏引起休克、皮膚潰爛、肝炎,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嚴重藥物過敏屬於「藥害」的一種,在無人為過失或故意情況下,我國有「藥害救濟制度」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