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收入」相關規範散落各處:一般性收入依「IAS 18收入」、營造工程收入則須依「IAS 11建造合約」及「IFRIC15不動產建造之協議」、特殊交易還得看「IFRIC13客戶忠誠計畫」、「SIC 31收入:涉及廣告服務之交換交易」、「IFRIC18自客戶之資產移轉」等解釋;總計6種規範(以下概稱,「目前規範」),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 B)自2008年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開始進行整合各準則及解釋,並於2014/5/28發布「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Revenue from Contractos with Customers),2018年起適用。IFRS 15取代之舊準則及排除適用之範圍,請詳附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