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會計準則過去是追隨美國腳步,由於美國無正式農業會計準則1,以致台灣也無相關規範。IAS B 2001/2 發布第 41 號「農業(Agriculture)」(以下簡稱 IAS 41)會計準則,2003 年起適用。在轉換 IFRS 之後,台灣企業將直接適用 IAS 41。IAS 41 最大特色是在資產未銷售之前,即可隨資產之淨公允價值(公允價值減預期處分成本,Net Fair Value,以下簡稱 NFV)變化而認列損益,此概念和國際會計準則從歷史成本走向公平價值之概念相同。本文先介紹 IAS 41 規定,並檢視上市櫃公司 2012/1/1 開帳數調整狀況,讀者應特別注意資產採淨公允價值評價後,資產有明顯增值者。另,中國農業會計有其特色,本文說明其和 IAS 41 之最大差異,以便讀者未來解讀及比較兩岸財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