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I步驟1,是先將各指標予以加權組合,成為綜合評分,再據以分出9等,基本等級。整個製作邏輯,依循一般的數量模式,但受限於資料(模式建立當時,危機公司樣本不足),於設定權數,加入較多的常識判斷。以下就目前的執行模式作說明,本模式發展開始於80年,確定於883,本文主要節自:「TCP新版方法簡介」(貨幣觀測與信用評等第16期,88/3出版)。信用風險分級的數量模式,多以「財務危機預警模式」為起點,先找出具預警力的模式,再依模式計分進行分級,基本流程如圖2~1所示。TEJ有經驗的是傳統的「會計基礎衡量模式」——運用大量歷史資料(以會計資料為主),及統計方法,歸納出危機公司的特徵,產生預警模式,再據以切分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