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達案已於 93/11/22 偵察終結,葉素菲被求處徒刑 20 年、併科罰金 5 億(約等於侵占額)。雖然媒體均以 63 億元蒸發來作文章,但據判決書所載的 8 項犯罪事實項,僅 ECB 一案被法官認定葉素菲侵占約 4.8 億(US$1455 萬)外,其餘均是虛偽交易,不太屬掏空挪用:犯罪事實1~4,假銷貨交易──無積極事證足證被告有所得;犯罪事實 5,為海外人頭 Addie 公司擔保美金1000 萬──無積極事證足證被告有所得;犯罪事實 6,購買 CLN,虛增存款──無明確事證足堪認定有資金流向不明之犯行;犯罪事實 7,以海外人頭 BESTFOCUS、FERNVALE 公司虛偽認購 ECB──堪認被告就此部分之犯嫌重大犯罪事實 8,透過 CBA 銀行虛增存款──難依此遽稱該存款遭被告侵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