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每一家企業的運作都應該在董事會(肩負股東受託職責)的監督下經營,這是因 為除了獨資企業與合夥組織外,上市企業的擁有者(股東)不可能都共同參與公司的運作。代表股東的常設機構就是董事會。本文從董事與董事會的角度來了解中國企業的運作。首先介紹與董事以之監事攸關的中國法令(主要為了司法與證券法)與揭露要求(多為來自證監會的規定),這些背景架構有助於我們了解中國的公司治理架構。透過TEJ建置的數據庫,本文也提供一些與董事以及監事相關的敘述統計量。其次,從董事會相關法令以及揭露要求的角度,進一步說明台灣與中國上市企業之間異同。接著以國際性學術期刊為主,介紹與成熟資本市場下與董事會相關的財務文獻。透過這些國際性的董事會研究,有助於我們了解中國董事會特性究竟是「獨有的地域性差異」還是「與世界接軌」。最後則看一看中國內地針對董事與董事會的研究發現。筆者希望透過這些說明,可以提供讀者--無論是積極的投資者或僅僅是好暇以待的旁觀者--解讀中國的一種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