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我國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是實現我國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目前我國接受過法學教育的畢業生還不足以滿足社會的需求,尚沒有形成成熟完善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機制。從卓越法律人才的內涵與要求分析,卓越法律人才培養首先應當強調的是應用型人才,高校法律教育應當在提倡通識教育的同時,更加注重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與職業素質。目前,國內許多高校都在積極進行法 學教育改革,實務部門與高校法學院已經建立了一些合作培養平臺。西方較為成熟的法律培養機制培養出大量高素質、高能力的法律人才,許多方面值得我國借鑒。通過比較,可以發現法學理論教育與實踐訓練結合是國際上法學教學的普遍做法。而我國目前本科法律教育在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培養連貫性、應對司法考試、教育教學體制等多方面都需要完善。 |